工作总结

[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1-10-09 15:17:25  阅读:

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是广大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并且历来是广大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易发多发之处。近年来,中央纪委和省市县乡纪委不断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铜城街道近年来被巡察情况、信访受理情况、监督执纪审查情况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仍存在家底不清、管理混乱、资产流失等问题,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为此,我们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围绕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通过与经管站同志座谈、与村支部书记、会计交流,细致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针对性的提出一些建议,促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调研了解的有关情况

我街道自2017年相继出台了《**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办发【2017】66号)、《**街道办事处关于明确明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办发【2017】67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铜城街道办事处2017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办发【2017】70号)等文件,虽然近两年我街道已经对农村三资方面加强了管理,但是还有部分村干部在文件执行上存在不少差距。街道所辖村也多次因为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受到党纪处分的人员。

二、调研发现的有关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权属不明、家底不清。农村集体“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资金,又有资产,还有资源,其中:既有国家扶贫惠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有的村对账外应收款、土地资源存在漏登瞒报现象;
有的村对集体房屋、非农建设用地等资产、资源没有进行实地盘点、丈量;
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包括耕地、水面、建筑用地)、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等资产没有登记造册,新增资产没有列入账内核算管理。由于没有对“三资”情况实行规范化管理,造成部分资产资源权属不清、争议较大,甚至长期闲置,无人妥善保管,这也为个别村干部借机浑水摸鱼,贪占集体资产、资源,为个人捞取好处,提供了便利。

(二)农村集体“三资”账目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具体表现为:有的村现金与存款不分,账外设账、坐收坐支,如铜城街道位于城区,城中村资金量较大,存在两套账目的情况,一套账目为村集体账,另一套账目为楼房工程账目,通过巡察现已整改,全部纳入经管站管理;
有的村虚开单据,虚报工程款;
有的村采取变通和造假的方式,在工程发票中将招待费、业务费列入工程支出;
有的村只把乡镇部门拨付的款项入账,对供电、国土、水利等部门拨付的款项,以及企业占地的收入和承包费不入账,个别村干部将该部分收入隐匿。

(三)农村“三资”处置程序不完善、不到位。农村的集体资产与资源主要有土地、果园、鱼塘等。有的村干部在承包或出租这些集体资产时,存在严重的违规违纪现象。比如一些村干部违背民主决策程序,搞个人说了算,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等等;
有的村干部自己承包土地、林地等集体资产,虽然签订了承包合同,但是不缴纳承包费,或者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标准缴纳承包费,如中屯村原支部书记任尚平就是签订了承包合同却不交承包费,与其他线索合并处理最终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
有的村干部只顾眼前利益,在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上,随意签订超过任期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合同;
甚至有的村干部利用职权编造虚假土地承包合同。

三、原因分析

(一)主体责任意识弱化。个别村的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将农村工作的重心放在抓农村经济建设发展上,而对村经济的管理和监督,存在重工作任务、轻监督管理的思想。尤其是实行“村账乡管”后,部分干部就更放松了管理。

(二)业务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由于乡镇经管站人力不足、能力制约、履职尽责意识不强等因素,致使经管站对农村财务的管理、监督、指导职能难以有效发挥。对村务公开工作抓的不实,致使村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

(三)民主监督和村务监督乏力。一方面,“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农村集体事务的处置往往“该讨论的不讨论”,书记主任“说了算”的现象仍然存在;
“该集体决策的不开会”,“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票决通过。另一方面,村务监督委员会受业务能力、人情的局限,不愿、不会、不敢监督。

(四)村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差。一方面是法纪观念不强。个别基层干部对党纪法规学习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制观念弱化,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权力换利益无可厚非,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当做谋私的砝码,搞权钱交易。另一方面是宗旨意识淡薄,公仆意识不够,没有把解民忧、谋民利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甚至一门心思与民争利。

   

四、下步建议或措施

(一)狠抓教育宣传。一是抓好专题教育,按照县委、县纪委要求开展以“三资”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培训,广泛宣传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增强乡镇、村级班子特别是乡镇主要领导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自觉意识。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加大对经管站业务人员和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报账员的培训,普及会计知识、财务管理、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等知识和制度文件,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对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开展党章党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狠抓制度落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必须不断健全完善机制,在查找制度漏洞和缺陷上下功夫,在增强制度的刚性和管用上下功夫,在强化制约监督和制度保障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农村“三资”运行工作制度行得通、管得住、落得实。结合已出台的《东阿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东办发〔2018〕50号)、《关于加强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东政办发〔2018〕68号)、《关于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东纪发〔2018〕15号)等文件,抓好监督检查。下一步,一是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对上级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加以细化,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制度。二是各村要根据村情探索、完善具有本村村情村貌特色的做法,用以管理、监督村级事务。三是要狠抓制度落实,制度健全不落实就是“一纸空文”,要确保我们制定的集体“三资”管理及问责追究办法等各项制度落实落地。

(三)狠抓村务公开。面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按照民政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求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村务公开内容和形式,着重在内容、程序、场所、时间等环节上进一步规范,增强党支部、村委会与党员群众的互动,打造“阳光村务”,为农民提供更多了解、参与、监督村级事务的机会,不断提高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整体水平。一是在公开时间上力求及时、按期。对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公开”、对村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按月逐笔公布。二是在公开内容上力求真实、易懂。公开内容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特别是对村干部报酬、债权债务、捐赠补助、各类投资、土地征用补偿等,要做到细致公开,切实提高村级财务透明度。三是在公开程序上要完善,注重群众对村务公开的反馈意见,对于合理诉求及时进行解答,不能为了“公开而公开”,要切实达到公开的目的和效果。

(四)狠抓监督检查。一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主持民主评议权。二是充分发挥乡镇经管站的监督作用。当前实行的委托第三方记账制度已全面铺开,将经管站在细致琐粹、占用大量精力的记账业务中剥离出来。下一步,经管站要腾出精力和时间,对村级账目把好关、负好责,搞好监督。三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对村干部报酬、误工补贴、出差、涉及村集体重大经济事项、集体“三资”使用、收益分配的,都要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五)狠抓责任追究。一是经管站要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对于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二是街道纪工委要围绕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私分、贪污、挪用涉农的各项补贴补助案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对在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务公开、村务审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敷衍塞责的坚决按照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和我县制定的《关于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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