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实践论读书心得体会3篇

时间:2022-04-20 18:56:01  阅读:

实践论读书心得体会3篇

实践论读书心得体会篇1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最杰出的哲学著作之一。毛泽东同志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的社会实践,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在读完《实践论》全文之后,我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实践论》文题虽为“实践论”,但其论述的过程却始终不离开认识。通过不断阐述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从而更能深刻地表达实践、解释实践。

《实践论》首先说明了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依赖关系,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里,人的社会实践其内容正是生产活动、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等等。因此认识对社会实践同样有着依赖关系。

“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此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失败者成功之母”。

通过阐述认识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产生,而又服务于实践。

首先,认识来源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无产阶级对于资本主义的认识,中国人民对于帝国主义的认识,以及战争的领导者对于战争的认识等等皆是如此。

但是,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认识来源与实践,并要回归实践。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在获得理性认识之后,还有更重要的过程,那便是从理性的认识到指导实践又一个飞跃。通过得来的认识指导实践,并且在实践中检验的发展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在由感性到理性的运动过程中是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认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到证实之后,人们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运动便是完成了,对于过程的推移来说认识并没有完成。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所以,认识同样要不断变化和发展。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阶段变化发展时,认识就要继续,就要适应新的情况。客观过程的发展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因而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同样充满矛盾和斗争;社会实践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过程也应当是无穷的。

于是,我们得出,在单个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中,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我们又可以得出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以至无穷,并且每个新的循环都代表着更高的内容。

《实践论》不仅深刻而又系统地论述了认识与实践密切关系,同时也对一些与实践相关的问题给予了精辟独到的见解,使我深受启发。

关于人们在面临新的实践活动的信心问题。通常人们都不愿在没有把握、不清楚情况的时候去进行某种实践。在《实践论》的论述中,谈到了一个人的勇气与信心跟他对工作的内容和环境有没有规律性的了解直接相关。这对于我们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大学生在学习、研究以至将来的工作都会面临各种机会与挑战,而对于面临的实践活动我们的了解程度直接影响我们的信心。许多人总埋怨机会太少,机会从来就不是少,而是机会来了我们没有信心和能力抓住它。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

关于正确、深刻的认识来源问题。《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比如说游泳、骑自行车,一个人因为不会而不去游、不去骑,总在一旁看别人做,那么他永远也不可能会。又比如说我们学英语,因为说得差而不说,总是把话放在心里念,那么我们就不可能说好英语。许多事物,必须我们亲身实践才能得到真实的、正确的感知,正所谓“实践出真知”。以旁观者的心态,是不能学到东西的。

关于真理的绝对与相对的问题。这是一个极为深刻的哲学问题。“没有绝对真理”,这句话如果是正确的话,那这句话本身是否看作是绝对真理呢?这似乎存在着不小的矛盾。《实践论》认为:“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绝对真理是存在的,但不能被人单独认识,不能被某一句话阐述,因为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对于实践的正确而系统的见解,对于指导当时的中国革命,指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都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收获成功。

实践论读书心得体会篇2

最近,按照省厅和警令部“三读”活动的安排和要求,我认真阅读了毛泽东的《实践论》,深受启发,总有一种清新之气如春风般扑面而来的感觉,除了因一些旧事远去的生疏感外,并不觉得烦难。

《实践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我认为,不懂得哲学的人,是无法深刻理解事物的,没有哲学思维功底做铺垫,也是无法进行事物抽象思维的,因此,认真学习哲学十分必要。一九三七年毛泽东之所以以“实践论”为题阐述认识论问题,有理论和实际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和基本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要特征。二是党内存在的“左”倾教条主义,轻视实践,造成中国革命的严重损失,用实践的思想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具有现实针对性。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总结出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这是正确的实践观。“自觉投身公安工作实践中去”,相信这也是对于我们每一个民警的要求,同时也是新时期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不但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实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真理又是相对与绝对的辩证统一,所以要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真理。公安工作,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不能用理论去切割事实,而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地验证、修改、补充、完善工作机制,以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路线。“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是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根据这一基本原理,在公安工作中必须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路线,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毛泽东指出:“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从感性认识而主观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主观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因此,对工作对象的认识,就不能满足于经验层次,而要经过思考、实践,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求得理性认识,总结规律性。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正是在长期、细致的实践中,达到螺旋式上升的良性循环状态。

只有在公安工作中大胆实践,才是我们对于公安工作认识的真理性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

少数民警总埋怨机会太少,机会从来就不是少,而是机会来了我们没有信心和能力抓住它。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我们要抓紧机会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才能做有准备的人。

《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

《实践论》引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在实践中获取成功,在实践中得到经验。

实践论读书心得体会篇3

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一篇具有伟大里程碑意义的哲学理论著作,是毛泽东同志集中全党智慧,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的革命实践相结合,开创性地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观念和理论,是指导现当代中国取得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探索阶段伟大成就的科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是科学的知行统一观。毛泽东同志的实践思想,是具有伟大指导意义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论突破,对于指导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不可估量的借鉴意义。作为一名大学生,肩负着祖国未来建设的历史重任,更应该不辱使命,潜心钻研理论,苦练实践本领,完善健全人格,在党的指引和带领下,为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明天,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唯物实践论的发展

“马克思以前的唯物论,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

实践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关注的最关键核心思想内容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先进性的最生动的理论体现之一,也是马克思主义者区别于其他一切落后思潮的卫道者的生动标志。

对实践的理性思考与全面关照,肇始于马克思青年时期的理论探索。其中,马克思所作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可谓是这一哲学范畴的权威读本,也是我们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的生动教程。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独到见解,鞭辟入里,分解科学,极富战斗力,充满了哲学意味之上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一语中的:“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在这里,马克思直接引出了关于客体与主体,直观与本质,感性与理性等哲学范畴的极富意义的讨论,将唯物主义在现实中的巨大困境,赤裸裸地暴露在了人民面前。

接下来,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费尔巴哈)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这就将唯物主义的危局与对实践的认识程度联系了起来。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在马克思看来,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便是唯心主义的问题,尽管对于人类精神世界的认识,经院哲学诚然有其贡献之处。

通过这样的建构,马克思开创了一条独特的对真理的认识之路,即“主观认识”——“人类实践”——“客观检验”——“再认知”的一条循环往复不断上升的朝向真理的通达之路。也为后世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理论发展范式。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便可以称得上是将马克思主义唯物实践论与中国现实国情相结合从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实践观的理论典范。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脉相承,是极富现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特色的先进的理论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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