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12篇

时间:2022-06-03 17:07:01  阅读: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12篇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篇1

“生命有多宝贵,安全就有多重要”,那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由于忽视安全所造成的一幕幕悲惨场面而令人震撼,日常发生的每一次安全事故令人触目惊心,我们不难想象,会有多少个家庭会因此家破人亡。这些血的事实,血的教训不得不令我们深思,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一起又一起的安全事故,这些讲了千遍万遍的《安全规程》,怎么还会重蹈覆辙,让本该避免的悲剧再次发生呢?是安全责任的淡漠?是安全意识的不足?没有将安全真正放在心上?没有遵守安全制度?没有从根本上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教育没有真正触及到他们的灵魂?许多员工,只是被动地接受安全知识教育,被动地学习一些文件、计划,被动的记录每次安全活动的内容,总认为安全管理工作是领导的事,只要自己注意一点就行,将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安全警句抛之脑后,根本不去想发生事故的根本所在,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强化“安全无小事,小事当大事,确保不出事”的安全工作做理念,牢固树立“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和压力感,时刻绷紧安全弦。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每天上班、下班,进入作业现场,可以发现我们周围有各种安全标识警示牌,这都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更是对我们一种无声的提醒,在工作中,我们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把安全责任关,把抓安全的工作落实到现场,把正规操作作为工作的唯一方式,认真接受事故教训,总结经验,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在工作中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及时劝阻,将上级的要求落实到思想上、行动上,确保不出事故,要做到精细化管理,人人事事处处把握好每一个细节,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坚决消灭应付、凑合等不良倾向,切实把“安全”记在心理,增强“安全”责任心,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伤亡的来临。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基础把不好,其他工作无从谈起,作为一名员工,首先要从本职工作出发,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从提高业务素质入手,勤学苦练,积极参加本工种的各项技术培训,熟记操作规程,克服精力不集中,干活毛糙的现象,努力打牢安全基础,构筑安全防线,让安全永记心中。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我们没有理由不珍爱自己的生命,作为企业中的一员,我们应该牢牢掌握安全知识,生产技术,提高安全意识,为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了家人的幸福平安,我们要时刻牢记,安全为我,我为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篇2

今年4月15日是新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们一起聊一聊有关国家安全的那些事儿。

国家安全涵盖方方面面

国家安全并不只和安全部门有关系。根据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现在社会不断的发展,一个国家的安全利益越来越广泛,任何一个领域如果出现安全隐患,严重起来都可能影响到整个国家安全利益。我们处在一个高风险的社会,安全问题是高度关联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指出,“新国家安全法不是机械地把那些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分离开来,而是把国家安全确定为一种国家安全的核心利益,这体现了我们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国防法制司司长吴浩认为,我国当前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因此,制定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是应对国家安全新形势的需要。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要制定实施政治、国土、经济、社会、资源、网络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保障国家政权主权安全,防范化解经济安全风险,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传统安全和新安全一个都不能少

专家指出,与传统的安全观不同,新的国家安全观的目标是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相对于人们较为熟悉的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安全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根据国家安全法,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莫纪宏表示,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进行审查是国际惯例。“在重大产业领域如果不进行安全审查,我们的产业结构就有可能被外部势力控制,使得整个经济发展失去了应有的可持续发展动力。”他认为,国家安全法特别要求把审查和监管制度结合起来,监督外资技术进来以后是不是按照中国法律来开展正常的经济活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国家安全“防火墙”。

在文化安全方面,国家安全法要求,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宣扬民族仇恨情绪等不良文化,任何国家都不会任其泛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说,“文化安全既不是文化锁国、限制言论自由,也不是我们不再对其他国家开展文化交流,我们要继续开展平等对话,在这个过程中丰富中华文明,给全人类作贡献。”

国家安全法首次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概念。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李忠指出,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国家利益也从传统的领土安全等方面向虚拟世界发展。因此,建设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对于捍卫我国网络空间主权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发展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题中之意。国家安全法提出,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篇3

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从“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的古训,到今天一些国家和地区深陷战火和苦难,再到恐怖主义带来的巨大危害,都在告诉我们,没有安全的基础、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从这样的意义来理解,习总书记“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的论断振聋发聩、意义深远。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繁重艰巨,抓实抓好“头等大事”关系发展全局、国家命运、人民幸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国家安全的新特点新趋势,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谋划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确立了重要遵循。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是加强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实践才有方向。在我国长期处于和平发展、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面临种种新课题。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安而不忘危”的忧患意识,才能在和平年代绷紧安全之弦、凝聚安全共识;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公民法治观念,以法律划定行为底线,向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说不,才能让法治力量为国家安全保驾护航;通过各种生动活泼、对接现实的宣传教育方式,让人们深切感知国家安全和个人安全密切相关,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将总体国家安全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构筑捍卫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篇4

为了迎接《国家安全法》施行后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4月15日)的到来,时刻查询,由黑龙江省省委政法委、民盟黑龙江省委及法制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法制办、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司法厅、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黑龙江省法学会等联合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等省内法学研究等机构联合承办的黑龙江省“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法宣座谈会暨国安法研讨会,于4月11日下午2:00-4:30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316室召开,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研讨盛会。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参加了大会并作主题发言;大会由民盟黑龙江省委法制委副主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与经济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主持。会议主题是“共筑国安长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龙江”;省电视台、省报、哈工大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学术媒体共襄此次大会,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全国媒体转载了相关报道。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发表了大会演讲。他从民主党派统一战线和人大立法依法治国两个角度谈了怎么样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一方面,民盟作为一个党派,要严格地落实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和重要职责;从省人大的方面讲,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国家法律的落实与实施,具体包含三件事:第一就是根据《国家安全法》这个上位法,来制定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我们的地方性法规,第二是要切实落实这部国家法律的实施,第三就是要大力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普及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工作。

出席会议的还有:张国斌(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安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陈东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吕勇(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司长)、邹大力(黑龙江省司法厅巡视员)、曹济民(黑龙江省法制办副主任)、王笑天(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四总队)、郁海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陶大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王功涛(黑龙江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霍晓萍(黑龙江省法学会学术交流部主任)、周小康(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秘书长助理)、孟繁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书记、国安法研究会秘书长)等。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篇5

今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X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增强全市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x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是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4月12日上午组织全局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向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x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播放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片,并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进学校活动。联合市法制办、团、国保大队等相关部门于4月13日下午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进学校活动,现场为学生讲解国家安全法制、案列警示、安全防范等安全知识,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读本资料,广泛普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等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

三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4月15日上午在天发广场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为群众就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答疑解惑。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也将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部署,同步深入村(社区)开展入户宣传,将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形成城区+乡镇的全覆盖宣传态势,切实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四是利用手机、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编发国家安全教育意识的相关内容信息,并于4月15日“国家安全日”当天发送给全市领导干部、全市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充分利用x普法网站、x普法微博等新媒体,定期发布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为重点的国家安全知识,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宣传。

五是利用LED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制作有关“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并于“国家安全日”当天全天候在路口LED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形成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营造浓厚的社会学法氛围。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篇6

说起三防大家肯定会说这离我们很遥远,但事实上却不 是如此,其实三防就在我们的身边,它们与我们有着密切的关系。国防·民防·人防,国防是指一个国家保护及扩大自身利益,防止遭受侵害的武力手段;人防和民防其实就是指人民防空,人民防空即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御敌人空中突击消除空袭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所以三防是关系到我们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与我们息息相关。

近年来我国的三防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随着[国防教育法]和[人民防空法]的颁布,我国国防和人防建设真正步入法制化轨道,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热潮,我国各地还建造了“国防·人防宣传教育基地”,让人们可以学习到空袭和自然灾害发生后的防护知识及必备的安全逃生和自救互救技能,以便今后一遇有突发情况时能够妥善应付,把损失降到最低。所以说人防教育也是很重要的,惟独全民一起努力,一起加油,才干使我们的三防更加完善。但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努力。

几十年来,虽然我们在 三防上取得了 一定的成就,但由于法规不 健全等的一些问题,影响了 三防建设的正常运行,但国家很快做出了补全,并争取做到疏而不漏,尽全力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利益。很快颁布了 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三防的法律体系,始终把人民的利益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要增强国防意识,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一起将三防做到最好,最完善!

就让我们全民一起行动吧!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篇7

习近平同志强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容,是理解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依据。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唯物史观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性质宗旨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是始终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就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

以政治安全为根本。政治安全是指国家领土主权、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免受各种侵袭、干扰、威胁和危害的状态。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政治安全直接涉及国家政权的稳固。因此,政治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和最高层次,具有根本性的战略意义。我国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安全不仅包括领土完整、主权独立,而且包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不被动摇,其中最关键的是确保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绝对巩固。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就要把政治安全、政权安全放在首要位置,高度敏锐、高度自觉加以维护,为国家安全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以经济安全为基础。冷战结束后,随着世界范围的竞争从军事实力转向以经济实力和高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经济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经济全球化加速全球贸易、投资和金融自由化,各国之间经济依存度加深,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问题可能很快演变为世界范围的经济风险。肇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对国际经济的巨大冲击,就是明显一例。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不仅要保障我国自身的经济制度安全、国民经济安全、金融体系安全、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等,而且要对可能的外部经济冲击有应对之策,确保国家经济发展不受侵害,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国家经济实力,为国家安全提供坚实物质基础。

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军事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是其他安全的重要保证。虽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维护国家安全的手段和选择增多了,但军事手段始终是维护国家安全,有效遏制、抵御外来侵略和颠覆的保底手段。文化安全是确保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独立和尊严的重要精神支撑。随着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凸显,尤其信息社会多元文化相互激荡、相互交融,维护文化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要求更加紧迫。社会安全直接影响着人们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涉及到国家安全稳定。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就要注意研究这些方面面临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遵循不同领域的特点规律,建立完善强基固本、化险为夷的各项对策措施,构筑起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

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当今世界日益成为一个“地球村”,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脱离别的国家而存在和发展,各国之间从未像今天这样紧密联系。国家安全不是孤立的、零和的、绝对的,任何一个国家的安全都不可能置身于国际大环境影响之外,国际环境的变化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变量。现在,我国与外部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联系日益紧密,很多安全问题越来越具有世界性,越来越离不开国际大环境。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就要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在注重维护本国安全利益的同时,注重维护国际安全,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篇8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城市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

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

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篇9

今年的4月15日是中国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那么对于国家安全,你了解多少呢?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时表示,要将国家安全明确列为头等大事。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三、为什么把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规定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四、当前我国面临哪些威胁

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五、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对于公民和组织而言,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在义务方面,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国家安全,你我都是受益者,但我们也需认识到,仍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运用人力和技术的各种方法手段,对我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严重威胁,因此,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维护国家安全。

虽然,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安全问题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并成为公众习惯,应是全社会的期待。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篇10

维护国家安全,你可以做到

事实上,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普及,国家安全的风险随时“潜伏”在看似平常的社会生活中。

2014年8月,浙江温州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有线电视网络遭非法攻击案,黑客将反动宣传信息通过技术手段植入电视机顶盒,近16万户人家遭受攻击;2015年8月,海南有关部门披露,一名渔民在三亚附近海域打捞到一枚可疑电子装置,经鉴定确认是一枚具有水下照相和光纤传输、卫星通讯等功能的无人潜航器。

那么,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能发挥什么作用呢?

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则应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专家表示,以保密为例,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不把涉密信息擅自发到互联网……自觉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也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尽一份力。

外交学院国际安全研究中心秘书长凌胜利表示,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生物入侵、网络间谍、个人泄密等事件看,部分群众并非出自主观故意,只是因为好奇心而将外来物种带入境内造成生态影响,或被人利用导致泄密。因此,实现国家总体安全需要加强国民的国家安全教育,让个人从思想上认识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普遍性和相关性,实现国家安全建设上下齐心。

“国家安全归根到底是人的安全。”莫纪宏说,国家安全与个人安全紧密相连,强调国家安全,最终还是要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篇11

为了迎接《国家安全法》施行后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4月15日)的到来,时刻查询,由黑龙江省省委政法委、民盟黑龙江省委及法制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法制办、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司法厅、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黑龙江省法学会等联合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等省内法学研究等机构联合承办的黑龙江省“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法宣座谈会暨国安法研讨会,于4月11日下午2:00-4:30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316室召开,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研讨盛会。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参加了大会并作主题发言;大会由民盟黑龙江省委法制委副主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与经济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主持。会议主题是“共筑国安长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龙江”;省电视台、省报、哈工大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学术媒体共襄此次大会,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全国媒体转载了相关报道。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发表了大会演讲。他从民主党派统一战线和人大立法依法治国两个角度谈了怎么样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一方面,民盟作为一个党派,要严格地落实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和重要职责;从省人大的方面讲,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国家法律的落实与实施,具体包含三件事:第一就是根据《国家安全法》这个上位法,来制定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我们的地方性法规,第二是要切实落实这部国家法律的实施,第三就是要大力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普及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工作。

出席会议的还有:张国斌(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安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陈东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吕勇(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司长)、邹大力(黑龙江省司法厅巡视员)、曹济民(黑龙江省法制办副主任)、王笑天(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四总队)、郁海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陶大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王功涛(黑龙江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霍晓萍(黑龙江省法学会学术交流部主任)、周小康(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秘书长助理)、孟繁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书记、国安法研究会秘书长)等。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篇12

今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X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增强全市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x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是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4月12日上午组织全局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向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x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播放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片,并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进学校活动。联合市法制办、团、国保大队等相关部门于4月13日下午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进学校活动,现场为学生讲解国家安全法制、案列警示、安全防范等安全知识,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读本资料,广泛普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等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

三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4月15日上午在天发广场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为群众就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答疑解惑。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也将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部署,同步深入村(社区)开展入户宣传,将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形成城区+乡镇的全覆盖宣传态势,切实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四是利用手机、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编发国家安全教育意识的相关内容信息,并于4月15日“国家安全日”当天发送给全市领导干部、全市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充分利用x普法网站、x普法微博等新媒体,定期发布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为重点的国家安全知识,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宣传。

五是利用LED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制作有关“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并于“国家安全日”当天全天候在路口LED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形成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营造浓厚的社会学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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