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夸父追日阅读感受12篇

时间:2022-06-14 12:56:01  阅读:

夸父追日阅读感受12篇

夸父追日阅读感受篇1

这次读书,我尽力不让自己强求能收获什么,粗粗读完了一遍,以为不会有什么感触,却不自觉地又翻回去,看了好几遍那些让我留恋的几个段子,几个情节,慢慢地便像是心里涌出了什么似的,却又有些朦胧,说不太出来。现在也只是粗略地谈谈感受,在写的过程中再逐步提炼,总结感悟与所得。

《半生缘》中不乏名门贵族,然而给我的感觉却远远不止富丽堂皇,更多的是那隐藏在金灿灿的名利下的一股子莫大的悲哀。

曼璐这女子,便正是如此。起初我对她颇感同情与崇敬,为了家庭,才做了舞女,放弃了尊严,娇艳做作,只为讨那千万男人欢心,捞了他们钞票好维持全家生济,她为全家付出太多,最终付出了自己一生的幸福为代价。我的确欣赏曼桢的高雅天真自尊自爱,也为曼璐的擦脂抹粉,疯疯颠颠的行为感到不适,但一开始我始终觉得她虽会与鸿才撕打,会艳妆浓抹企图遮掩渐苍老的容颜,却仍是美丽而伟大的,她宁愿付出自己的幸福,来换取全家的幸福,那时,曼桢世钧甚至还不及她给我的印象深刻。

但当她嫁进了鸿才家,在华丽的房子里,独自忍受病痛,没有丈夫的疼爱,甚至还要拖着病体与醉酒的丈夫撕打吵闹一番,这日子里满满地尽量悲凉,虽有再多的财产名利,生活却徒有止不尽的空虚,甚至受尽了侮辱,又同谋害惨自己的亲生妹妹,也难怪最终年纪尚轻便郁郁而终,虽然越到后来,越厌恶她,最终她死去了,也隐隐地有些同情这女子了,她也曾有过青春,有过豫瑾,但最后却成了凄凉虚弱狠毒的女人,以病死退出了舞台。

仔细回味,仿佛结婚什么的也不再重要了,曼桢把事实告诉世钧,虽然回不去了,其实说不定也是可以回去的,但这样便够了,不需再结婚,在一起白头偕老,那个时刻,只要说出这经历,解开了心结,便知足了,将一辈子恋着对方,再没有遗憾,曼桢曾想着出去以后一定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世钧,可真正面对面坐着,诉说了,却仿佛在说一件很远很远的别人的事,平静得让人心疼,世钧知道了这一切,就足矣。

这样的结局,的确掺着丝丝的苦意,但更多的让人回味,让人留恋这份感觉,或者说,正是这丝丝苦意,让人不禁含泪微笑,享受着苦尽后的涩涩的甜意。

在都市中,豪宅里,却住着无人理解的悲伤孤独的人,人前像小丑强装欢笑,背地里暗自抚弄伤痕累累的心。

半生缘,仅仅只半生而已,缘份至半生便已尽矣......

半生缘,却又远未至“半生”,以为经历了大半人生,却只是匆匆几年光景......

夸父追日阅读感受篇2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像一本名著,反而觉的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是,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堂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的如此详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候一定也是很贪玩的,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的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的含义,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与《阿长和〈山海经〉》可是我在这书中最感兴趣了的,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也是因为它吃了我的最爱——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纪录下来的话,就能与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的其实那只老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时,感觉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也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名强加在了猫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不记恨她了。阿张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却不缺乏经典,看来想读透这本书,还是得好好体会!

夸父追日阅读感受篇3

寒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地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夸父追日阅读感受篇4

《堂吉诃德》主人公堂吉诃德因沉迷于骑士小说,决定外出历险,做一名行侠仗义的骑士。

他找来同村的农民桑丘·潘沙作他的侍从,把邻村的一位农家女儿杜尔希尼亚作为他的意中人。他三次外出历险,作了许多可笑之事。最后他被化装成白月骑士的朋友打败,放弃行侠游历,回家不久后病倒。临死前,他醒悟到自己迷信骑士小说之过。尽管堂吉诃德做的事都是荒唐可笑的,但他的出发点却是好的锄强扶弱、行侠仗义、为天下百姓打抱不平,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以名垂史册,赢得美人心但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这些终究是理想中的骑士生活,时代变了,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他自然当不成骑士了,于是他只得以幻觉来实现当骑士的向往,干出许多愚蠢、荒唐甚至疯狂的事:他把风车当作恶魔的脑袋,毫不顾及自己的安危冲上去与之大战一场。

结果,给别人造成损失,自己也吃了苦头。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堂吉诃德”,不问世事,只顾着一昧向往心中的理想世界,以至于做出了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来,耽误了人生,让人惋惜但堂吉诃德热爱自由,反对封建压迫,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压迫。主张政府要廉洁,为官要公正,他的这个思想贯穿他全部的游侠过程。堂吉诃德还对社会中的种种现象作出了公正的评点,涉及到政治、法律、战争、文学、艺术、教育等个个方面,处处流露出人文主义者的真知灼见,是一个可悲的英雄。除此之外,书中还描写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不同性格的人,既有正义智慧的,也有愚昧无知、功利现实的人,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风貌。

夸父追日阅读感受篇5

自有红楼以来,论者多多,大都对宝黛爱情称颂有加,对宝钗小姐也偶有赞词,独对王熙凤女士视若“最毒妇人心”的典型带表,小子专喜打抱不平,且言上两句。这王熙凤实在是优点多多.

第一:孝敬长辈

象贾府这样的人家是不愁吃不愁穿的,老人也不需要儿孙端茶送水的,所以,孝敬主要的表现就是尽量让老人活得开心一点。老太太在一群儿孙中最喜欢的就是宝玉了,可宝二爷从来就没让她老人家舒心过,正经书是从来不好好念的,三天两头的要摔玉,偶而还“害人”跳跳井,您说,摊上这么个活宝,老太太能开心吗?别的姐妹,也没看见谁有空把老太太逗乐了。倒是凤姐,最能明白老太太的心意,有事没事就能把她逗笑了,凤姐是“财迷”,陪老太太玩牌时总是故意输钱,目的无非是让她开心而已。凤姐有一回过生日,她那个混帐男人居然要拿出剑来追着她砍,您说,她心里多窝火呀!可是,在老太太出面调解后,她也就不吵不闹了。所以,至少比起宝玉以及他的那几个姐妹,凤姐算很孝敬长辈的了。

第二:恪守妇道,嫉恶如仇

凤姐的老公贾琏有个族弟,名叫贾瑞,这人更加混帐。按说贾瑞的爷爷还是教书先生,他本人也读了不少书,可他居然打起了他嫂子---凤姐的主意.这要换了一般的人,说声“no”也就完了,可凤姐是谁呀?她眼里可容不下沙子,对这种狼心狗肺的东东不给点颜色瞧瞧,说不过去呀!报告上级?不行,怎么能让老人操心呢?自己来吧。于是,贾瑞上套,就在大冬天冻了一夜,活该!按说这事就完了吧,可贾瑞大概是冻糊涂了,色心不死,接着来。凤姐可不是好惹的,你还不死心啊?苦头没吃够!于是这回,贾蓉贾蔷一人收了他五十两银子。从此,贾瑞再也不敢往荣国府跑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凤姐对于婚姻是忠诚的,而且她不象一般的女人那样,她能够用自已的力量去惩罚恶人,比只会哭哭啼啼找妇联的人强得多了。

有一次,凤姐的公公---老流氓贾赦看上了老太太的丫环鸳鸯,可他自己又不敢说,于是托她的婆婆邢夫人找到凤姐,希望她去找老太太说。前文说过,凤姐很孝顺啊,自然不能指着贾赦的鼻子大骂:“你这个臭流氓!”可是,她又那么的嫉恶如仇,自然也不能帮他的忙啊!于是,凤姐就展开她的聪明才智,三十六计,躲为上计。最后邢夫人在老太太那碰了一鼻子灰。百善孝为先,老流氓的行为又确实让人不齿,凤姐该怎么做?能有比躲开更好的办法吗?不失孝道,不为非作歹,凤姐,难能可贵呀!

第三:友爱弟妹

有一次,宝玉和那一群姐妹们要开什么诗社,没银子,找管家婆---凤姐拿银子,按理说,荣国府的日子早就过得紧巴巴的了,凤姐不给,也说得过去啊!“再苦也不能苦孩子们”的道理凤姐还是懂得的,二话不说,银子摆上。还有一次,贾环和丫头赌钱输了赖帐,凤姐见到了,把他骂了一顿,出钱替他了帐。从这两件事可以看出,凤姐对弟弟妹妹也是很好的,这样的嫂嫂,没话说。

夸父追日阅读感受篇6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红楼梦》,让我欲罢不能。每每读到佳句,欢喜的紧,读到伤心处,泪眼连连。

《红楼梦》以贾府衰亡为主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上至朝廷,官场,下到市井、乡里的人情世故和风尚习惯,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最吸引我的就是上至宝玉,金陵十二钗,下至丫头都是那么的具有才华,个个都出口成章,让我刮目相看,更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印象最深的就要数黛玉和宝钗了。

黛玉或许是从小体弱多病,又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因此养成了她多愁善感的个性,她的眼泪总是又多、又细、又长。空有了一颗玲珑心和无人可及的诗情才艺,真是让我倍感遗憾啊!

反之,宝钗从小就在大户薛家出生,又有母亲和哥哥的疼爱,她的性格就大家闺秀所具备的大气了,因此也更得长辈们的喜爱了。更是“是非面前绕道走”,连丫头们都喜欢她。而我又觉得她虽然表面上是风光了,但做每件事都要思前想后,肯定是件特累的事。

《红楼梦》里对每个人都是刻画得入木三分,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心思,读了以后真是受益匪浅,更感到世态炎凉,真真假假,到头来都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红楼梦》引人入胜的地方数不胜数,真不愧为是文学史上的瑰宝啊!

夸父追日阅读感受篇7

“田野里,一个老者,牵着一头老牛。”

他慢慢地走着。

我慢慢地读着。

这是一本讲述生命的书。读这本书的时候,坦白地说,书中的道理只是隐隐约约地懂得。毕竟才13岁的年纪,什么大起大落都还未经历,对于生和死的概念,只是模棱两可地印在脑海里,真切地,就是发自内心的感动。

于是我静静地坐着,听着福贵讲述他的一生。年少时的福贵是个冷漠的浪子,直到赌博输光了家产才想到回头,可晚了,父亲在巨大的打击下猝然离世,他们一家迁居到小茅屋内,这时的他已懂得体恤亲人,参与劳动,可不幸纷至沓来,福贵被抓去服役,在炮火中滚打,看尽了流血与死亡,好不容易逃回家来,妻子家珍却在不久后生病死亡。儿子有庆,女儿风霞,孙子苦根,母亲,二喜,这些曾相依为命的家人都在苦难的生活中一个接一个的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牵着老牛,在田埂上劳作。福贵说:“我会好好地活着。”这句坚定的话,却充满了悲凉。时间如流水般,带走了他生命中所以的人和事,最后的福贵,孜然一身,只剩下满脑子过去的回忆。

可福贵的一生中何尝就没有温情,风霞嫁人时的幸福,儿子长跑第一名时的自豪。但这些时光很短促,在他体会了活着的幸福后,只一下,就又尝到了死亡与分离的痛苦。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的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总而言之,他生命的魅力所在,就是那无征兆的变化。在历经种种之后,福贵两脚踏地,怅然长叹的感觉,是我可能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为什么仍然活着?因为仍然在生命的长河中行进。

福贵的生命可能即将结束,可是我的生命仍在起航,读了这本书,使我对自己未知的生命魅力有了更多的向往。

夸父追日阅读感受篇8

我手捧着《朝花夕拾》,独自坐在窗前,感受这阵阵书香,品味从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年幼时的童真。

这本书介绍了鲁迅在童年的生活与求学经历,与对往年的亲人、同学、朋友和师长浓浓的怀念之情。作者生动形象的描写出了在旧社会时生活的场景,创作出了这经典之作。

在《朝花夕拾》,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属《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此文开头,作者便连续使用了两个“不必说”。用这两个“不必说”概括地写出了百草园中的各种风景,紧接着的“单是”细致的描写出了百草园中的一下景观。连百草园中的一角都趣味无穷,让人如此回味,那么整个百草园就更让人感到心旷神怡。这种详略得当的写法更加突出了“百草园”是“我的乐园”的特点。

鲁迅在幼年是胆子非常小,对于那些“牛鬼蛇神”总是保持着敬畏的心态。因为害怕传说中的赤链蛇——“美女蛇”,看见较长的草就敬而远之。他对美女蛇的害怕,不只有在听完故事后的一点时间,而且还特别希望拥有一只传说中能够杀死美女蛇的“飞蜈蚣”,把装有它的匣子放在枕边,以求保卫自己的平安。

鲁迅先生所撰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正如它的名字一般——“早晨盛开的野花,傍晚拾起。”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时,回味了自己童年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抒发了自己怀念过去的情怀。

夸父追日阅读感受篇9

不晓得大家是不是知道塞万提斯,对,他就是《堂吉诃德》一书的作者。《堂吉诃德》讲了一位深受骑士小说毒害的"骑士"冒险的经历,他身骑瘦马,披挂盔甲,手执长矛,横冲直撞,妄想成为国王,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羊群当成军队,还把传教士当成魔鬼,成为人们的笑柄。

据说,作者写书的主要目的是讽刺当时的骑士小说,骑士小说的内容往往千篇一律:一位骑士为了赢得心上人的"芳心,冒着生命危险外出,旅途之中,骑士除强扶弱、战巨人、斗恶龙、最终获得无穷的荣誉。塞万提斯也故意模仿这种写法,写出了一本骑士小说,那就是《堂吉诃德》。这本书内容涉及西班牙社会的多个层面,上至公爵,下至平民,所以我很喜欢。

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做事一定要考虑时期、条件、情况,不能盲目做事。暑假作业本中就有类似的一个故事,就是这个同样的道理,可见头脑清楚,不盲目做事有多么重要,如果犯这种错误,小则受到批评,大则影响国际,堂吉诃德则把整个国家闹得天翻地覆。同学们这下可知道盲目做事,不依靠证据做事的后果了吧!那可是很严重的哦!千万不要犯这样的错误哦!明白了吗?

同学们,我希望大家都头脑清醒,不盲目做事,千万不要变成"堂吉诃德"第2号哦!

夸父追日阅读感受篇10

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来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

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到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

法布尔一生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

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读过《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

当我读到“但到了相当的高度,仍然难免后退。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不但球滚落下去,连自己也被拽下来,有时经过一二十次锲而不舍的努力,才能获得最后成功”的时候,我的心就像被刺了一下。一二十次,虽然不是大数目,但对于一只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圆球,经过险陡的斜坡,攀登简直无法上去的地方的小小的甲虫来说,却是多么大的挑战啊!有时,甚至可能将性命都搭上去。

多么值得我学习的小甲虫呀!想起我以前玩电脑游戏,总是选简单这一级别,跟那只小甲虫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了。一只小甲虫,都知道勤奋+努力成功的道理。而我们呢?五年级的学生,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同学们刚开始是蛮起劲的,没过几分钟,就没耐心了。这些题虽然有点难度,但是也不是困难到极点。况且,也总有做出来的人,为什么别人能做出来,而我们却做不出来呢?那是因为我们太懒惰了,没有上进心,只会向简单的题目挑战,不敢向困难的题目挑战。

写到这里,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如果只向容易攻克的题目,比自己弱小的人挑战,那么,也就是永远的弱者。

夸父追日阅读感受篇11

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大大小小的昆虫都介绍得很具体,其中我最了解的昆虫是螳螂。

通过法布尔具体的描写,我知道了许多关于螳螂的知识。它的刀是主要的武器,上面长着几十个小小的倒钩,在刀的最前端,有一个5毫米长的倒钩,螳螂捕食时,通常站在墙上,猎物在墙下经过时,它突然从墙上跳下来抓住猎物,将猎物一口一口地活着吃掉,当它遇到比自己大的猎物时,会张开两张巨大无比的翅膀把猎物吓倒,再把猎物吃掉。但这些都是雌螳螂的捕食方法,它通常吃较大的蝗虫。

雄螳螂飞得很快,通常去捉几只苍蝇吃。在两只螳螂交配时,雌螳螂会吃掉雄螳螂。螳螂也有不吃许多肉的种类,如椎头螳螂,它只吃一些幼苍蝇吧!

螳螂的颜色也不一样,有绿色的叶螳螂,雄性叶螳螂是棕色和绿色的;有白色的花螳螂,雄性花螳螂颜色不详;还有绿色和黑色的竹节螳,雄性竹节螳颜色不详。

螳螂在秋天产卵,一个卵里最多有400多个小螳螂,一只雌性螳螂能产下3个卵,这些卵会从白色变成棕色,最后在春天孵出小螳螂,小螳螂是棕色的,经常被蚂蚁和蝗虫吃掉,剩下的慢慢长大。

我爱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从书里我了解到螳螂是永不畏惧的斗士,它从不惧怕对手,即使是比自己大很多的对手。这一点让我感到生活中、学习中都要勇于挑战,不惧怕困难。

写得还可以吧!回来后他又讲了一则小插曲,让我感到这孩子是真正热爱螳螂的人呢。原来他们班有个同学也想写螳螂,可是记不清了,儿子就给人家口述,把螳螂的特点全部口述了出来,直到那同学写完为止。我听罢直乐,这是儿子的风格,平时跟我们讲起昆虫来都是出口成章,一套一套的呢。看来只有喜欢的书才能读到这个份上啊!值得夸奖一番。

夸父追日阅读感受篇12

在我所看过的书中,给我印象最深,也最让我感动的就数去年寒暑假看的《青铜葵花》了。书的作者是曹文轩。这本书描述的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

年仅三岁就失去母亲的小女孩葵花跟着爸爸到和大麦地仅隔一条河的干校干活。她的爸爸是个艺术家庭,制作了著名的青铜葵花。一天她的爸爸去大麦地的葵花田里画画,坐船过河时不幸被淹死了。葵花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但是大麦地最穷的人家――青铜家把葵花领养了。青铜从此成了她的哥哥,青铜是个哑巴,但对妹妹也照顾的无微不至。家里人在饭都吃不饱的情况下,毅然决定放弃青铜的学业,而把机会留给了葵花。村里人也给了这个特殊的`家庭许多帮助。一家人过着清贫而幸福的生活。葵花上五年级的时候,青铜奶奶染上了重病,不幸仙逝。在这不久后,葵花爸爸的单位来人,要把她接到城里去,养父养母全家听到这个消息后悲痛万分,在多年的朝夕相处中,他们视葵花为自己的亲骨肉,青铜也把她当自己的亲妹妹……

葵花被领走后,一连数日,青铜没有哭,也没有闹,从早到晚就坐在河边的大草垛上。望着葵花离去的方向。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他在等妹妹归来!终于有一天,他看见葵花向他跑来,激动的使出平生的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路过的人都惊呆了,因为对葵花的思念,竟然使多年的哑巴开口说话了!

这本书最让人感动的是:人与人之间无私奉献的精神,真挚的关爱之情,还有两位小主人公纯真而深厚的友谊。书读完很久了,文章中美妙的文字,动人的情节还时不时在我的脑海中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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