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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项计划_各省市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总结多篇|国家计划与产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时间:2021-10-24 12:33:28  阅读:

国家专项计划_各省市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总结多篇由好范文网会员“shade”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能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国家专项计划是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的一种扶贫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与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隶属于高考三大计划。”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带来各省市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范文,接下来我们共同阅读吧!

国家专项计划1

各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

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工作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为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确定报考条件

2019年我省国家、地方和高校贫困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

1.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高校专项计划: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以上“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村居民。农村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农村户籍。

具有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招生计划志愿。

二、加强资格联合审核

各地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细化资格审核办法、严格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考生报名材料,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各地招委会要协调建立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合审核机制,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

符合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上述专项计划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

高校要对报考考生在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进行资格核查。有关市、县(区)招办和中学要积极配合高校开展考生资格复查工作。

三、加大信息公开公示

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中学要建立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中学要及时在县级招办网站和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畅通网站、信函等多种举报方式,及时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

四、录取办法及招生计划

1.录取办法

(1)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2)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3)高校专项计划:按照高校自主招生办法执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20日前,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2.招生学校及专业待教育部下达专项生招生计划后公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高度重视对考生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咨询热线、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各有关县(区)招办务必将教育部文件及我省相关规定通知到辖区内所有中学,让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充分知晓。督促中学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为考生解疑释惑,让考生和社会充分了解党和政府面向农村及贫困地区实施专项计划的优惠政策和重要意义。在填报志愿阶段,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

2.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各地要从严查处违规行为,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对在上述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2.山西省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贫困县名单

国家专项计划2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严格执行。

(一)国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国家划定的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名单详见附件)。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我省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对象必须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

(三)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国家划定的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详见附件)。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专项计划中的“农村”户籍地区划分标准参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标准和我省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办法由省招办另行通知。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20年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安排由教育部另文部署。

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之前。三个专项计划均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具体投档和录取等工作由省招办具体安排。

(一)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2020年高考时间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合理安排专项计划招生宣传、考试报名、招生录取等环节的工作时间,认真落实各环节工作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二)要加强资格联审。实施专项计划的县(市)要在招委会领导下,建立由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考生资格审查机制,完善资格审查流程和实施办法。县级考试招生机构要会同公安等部门,逐一审核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情况,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单位要主动配合考试招生机构逐一审查报其学籍信息以及实际就读等情况,严防资格造假。对不符合计划实施区域、学籍、户籍条件者,坚决取消其考生资格;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在取消相应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的同时,取消其2020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积极配合高校开展考生资格复查。考生资格审查及认定具体办法由省招办具体通知。

(三)要强化责任。考生所在学校和实施区域县级考试招生机构共同负有考生资格的审查责任,省和省辖市招生机构负有复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相关的统筹协调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四)要公开信息。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省、市、县、中学和高校多级公示制度,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招生宣传咨询,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相关政策、条件和要求,让更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附件:河南省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县域名单

国家专项计划3

教育部:精心组织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实施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以来,专项计划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累计录取学生近60万人,初步建立起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根据第三方评估显示,专项计划得到多方认可,高校满意率为80%、学生为90%、地方为100%。

针对今年的特殊形势,教育部近期已对做好专项计划进行了安排。

一是实施区域不变。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0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二是合理安排后续有关工作。根据高考时间推迟一个月的部署,合理安排专项计划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招生录取等各环节工作时间。

三是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加强对录取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地方、高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投档、录取等环节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国家专项计划4

教育部指出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0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教育部强调

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实施。要根据高考时间推迟一个月的部署,合理安排专项计划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招生录取等各环节工作时间。

教育部要求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守各项招生工作纪律。省级招办要加强对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的监督。要结合农村和贫困地区实际及疫情防控情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努力提高宣传实效。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0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国家专项计划5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专项招生计划安排,在相关高校推荐报考名单的基础上,经我校各院级材料初审小组基于考生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综合评价,并经所申请导师以及学院同意后,拟确定专项博士初审具备参加多元考核环节资格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同时请初审合格的专项博士考生阅读以下特别说明部分:1.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5月1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以及所在高校反映;未得到明确回复的可向再次学校实名反映(受理电话022-27401195或邮箱tjub27401195@126.com),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受客观条件限制,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线下审查(包括报考资格、个人信息、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3.专项计划考生应首先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少民骨干考生除外),未获推荐的考生初审状态无效,所有专项计划考生以本次公示信息为准。4.原则上,专项计划博士招生考核安排与普通类型一致,不再单独另行通知。远程多元考核安排以及学院远程考核办法请及时查阅我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

国家专项计划_各省市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总结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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